关于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
作者:陈村教育组;日期:2008-05-15 14:27:00;浏览次数:
通 知
各中小学、幼儿园:
2007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及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,现已有资格证书领取,每证书收费7元,请各学校、幼儿园在2008年5月20日前,派人带现金到教育组领取证书。
陈村镇教育组
2008年5月15日